各省级医院、各市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二级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国卫医研函〔2021〕198 号《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2022 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以及国卫办医政函〔2023〕45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中“2023 年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结合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2023 年省级质控中心工作要求,制订《浙江省 2023 年进一步“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实施方案》。
详情请见附件:
1、关于进一步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06)
2、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